關鍵詞 |
DL-丙氨酸工廠,湖南DL-丙氨酸,DL-丙氨酸 |
面向地區(qū) |
全國 |
型號 |
25kg |
保質期 |
24 |
有效物質含量 |
99 |
熔點約為 295-300℃(受熱至該溫度時會分解);在陰涼、干燥、避光的環(huán)境下儲存時穩(wěn)定性良好,不易發(fā)生變質,但若長期暴露于高溫、高濕環(huán)境或與強氧化劑、強酸、強堿接觸,可能發(fā)生化學反應,影響其固有性質。
用法:用于固體食品(如餅干、調味粉)時,通常將其粉碎后與面粉、糖、調味料等原料按比例混合,經攪拌、成型、烘烤等常規(guī)工藝融入產品;
用量:需嚴格遵循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),不同食品品類的大使用量存在差異。
一般在調味品中用量為 0.3%-1.0%(以食品總質量計),在飲料中用量為 0.1%-0.5%,在糕點中用量為 0.2%-0.8%,具體用量需結合食品種類、配方特點及生產工藝調整,不得超出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上限。
用法:配制微生物培養(yǎng)基時,將其與葡萄糖、無機鹽、維生素等其他成分按配方比例混合,加水溶解后經高溫高壓滅菌(通常 121℃、0.1MPa 條件下滅菌 20-30 分鐘),冷卻后用于微生物接種培養(yǎng);
制備金屬離子螯合劑時,將其與特定試劑(如多元羧酸)按比例混合,在適宜反應條件下生成具備螯合性能的化合物。
許可項目:食品銷售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)一般項目:生物化工產品技術研發(fā);生物質能技術服務;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;食品添加劑銷售;飼料原料銷售;肥料銷售;化肥銷售;化工產品銷售(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);化學產品銷售(不含危險化學品);生物基材料銷售;食品互聯(lián)網銷售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;日用化學產品銷售;貨物進出口;技術進出口;食品銷售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